75.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能否继承及如何计算继承额?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在职死亡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希望能帮到你!
朋友你好!关于社保这块,地方政策都有不一样,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你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12333,或者到社保局跑一趟或者登陆当地的社保网站查询。 祝一生平安相伴!
您好! 楼上同仁说得很具体了,可以看出社会养老保险是为退休以后准备的,活得越久越领得多。由此可见缴费完到退休之间出现空挡,假如万一出现风险,连所交本钱都拿不回来,显而易见,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补充商业保险是很有必要的。有什么问题可以QQ联系,或直接电话。希望回复能帮助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