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4岁,在幼儿园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2009-11-29日夜发烧至39.4摄氏度,30日在石家庄市中医院诊治,后到省2院治疗,今天(12月4日)确诊为甲流,我应该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首先,入院时出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并保存所有在院治疗的单据,包括: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发票以及病例等。提示:治疗用药时多关注用药种类,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种,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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