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D在上年保期的最后两天住院9月23日,10月4日出院。当时报案是腹部不适。出院诊断是:消化道感染后。10月6日因呕吐腹部不适再次住院,当时报案时对方说如果跟以前一样就用原来的报案号。住院后直到10月27日才出来结果:过敏性紫癜性肾炎。这次是11月19日出的院。9月1日开学后学校就收了新一年的保险费。新的保单到现在还没来。问保险公司答复是:上年度保险管到出院终止,再次住院已出保期不管了,新保险对上期保险报得病也不管。
您好!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对的,只有在保险期间的住院花销可以报销。在学校的学平险的特点是便宜,保障也比较高,但是由于不像个险那样有专门的业务员上门服务,经常会出现您说的这种情况出现。也就是上一年保障期过了,下一年的保险还未续上,容易出现保障的“真空地带”。我因工作的便利,都是自己在公司给儿子叫学平险的,到期后及时续期。
关于住院医疗,很多公司都没有宽限期,所以要及时续缴。如果选择商业保险的住院医疗,也要注意是否有宽限期,因为有时忘了续缴,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公司是按合同办事的。如果续缴的是一个公司的学平险的话,应该是连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