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两个单位都只上了7个月的生育险,刚到这个单位下月才可以上保险呢,可我怀孕快2月了,还可以报销吗
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我们这里生育险报销需要在怀孕90天内到社保局备案,你现在已经怀孕2个月,等单位上好了就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超期了。不知道北京的规定和我们这里是否一样。
我来详细给你解答一下,供你参考——生育险涉及到得我们的福利包括两个方面:1.怀孕及生育期间的检查和生产费用。这个费用只要参保期间发生的费用都可以参与报销。比方说你,下个月开始上生育险,则上了生育险之后到你生产期间的检查等费用可以按照规定去报销 2。生育津贴。这个要求你在生产前需连续缴满9个月才可以享受到。所以如果你下个月才开始上生育险,已经怀孕三个月,到生产时不够连续缴满9个月,享受不到这个生育津贴。如果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电话或qq与我联系,乐意为您提供我力所能及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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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们单位的人事说明此情况,必要时侯自己补足那一个月的间隔,别间断就行,不然报销会受到很到影响。至少缴费达到北京市要求以后的费用才能报销,但是最关键的费用产生就是在于分娩。
看看能不能帮到您: 连续缴费九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7月16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满9个月的,上述前两项费用依旧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的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产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给个人。具体情况请咨询12333进行咨询。
九个月就可以。北京市社保生育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