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一月开始买社保,我的预产期在今年12月15号,我到时可以享受生育报销的相关待遇吗问题补充:我的社保是广州的,但我现在在东莞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整合社会保险资源,优化及发挥社会保险功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整合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促进两个险种协同发展,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征缴,生育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其结余基金划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扩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范围,增加生育引起疾病住院医疗费待遇,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及标准支付。 三、扩大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范围,增加生育津贴待遇,其中女职工剖宫产或经产道分娩津贴一次性计发1500元、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一次性计发800元、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一次性计发280元。 四、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在计生部门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为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在2009年度内生育但未按要求办理计生登记的参保人,允许其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为确保政策顺利过渡,本通知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有关待遇衔接工作。 六、本通知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生育待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他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您好!你是广州户口吗?你上网查一下,你有没有购买医疗保险里的生育险.非广州户籍应该是在今年的2月1号后,只要是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就可以享有生育险.如果可以的话生孩子还得要上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