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1. 帕金森氏病(Parkinson’s Disease)此疾病必须经我们认可的神经专科医生确诊为帕金森氏病,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情况:(1) 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2) 进行性功能障碍的表现;7. 尿毒症指经我们认可的肾脏病专科医生确诊,因双肾功能发生慢性且不可逆转的末期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的透析治疗,且肾透析治疗已持续十个星期以上或已接受肾脏移植手术以维持生命。暂举两例,其中大家应该看到了,“我们认可”这四个字,我要问的是这四个字的定义是什么?“我们认可”的标准是什么?你们不认可是不是就不算?合同中有没有-附录名词解释,是如何解释的?大家帮忙回答或买过此保险的回答一下,谢谢
Sunny,你好! 这里的“我们认可”,我的理解是保险公司所认可的医院,并且有相关实物性的检查结果。 选择认可或指定的医院就诊。消费者因身体疾患到医院接受治疗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保险公司对于就诊医院是否有约定呢?答案是肯定的。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医疗类保险合同中都约定被保险人应到认可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方能获得理赔。如多数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一方面,在此类医院接受治疗能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使消费者在接受身体疾患治疗减轻病痛时也能在心灵上有所慰藉,另一方面在医疗支出上也有比较好的规范管理,避免不必要损失。所以建议消费者选择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治疗,如果不清楚医院的等级,也可向欲就诊医院咨询了解。否则单单因为医院等级不符合约定而无法得到赔偿则是很不划算的。
“我们认可”这样的不规范用语应该不能出现在保险合同里的,一般情况下都是经过专科医生确诊即可。试想,即使是在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保险公司也说这个我们不认可,拒绝赔付,该当如何?所以,买保险还是要选大公司,操作规范,理赔也更规范。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严重帕金森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你好!“我们认可”的标准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通俗地说是**区中心医院或第一人民医院、瑞金医院、曙光医院等等市级公立医院。至于疾病的定义医学上有标准,不是保险公司决定的。
Sunny,你好! 基于各公司解释的不同,致电公司客服中心问清楚是最简单直接的。信诚所指的专科医生如下:专科医生: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在二级或二 级以上医院从业的临床专科医务人员。华泰所指的专科医生如下: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建议您可以跟您的代理人要求他们所“认可”的医院名称!!这样以后,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了!!!
你好,其实我国的保险市场也在成长当中,出现一些不完全不健全的条款也是在所难免,这就要我们的消费者多留心了。现在的大病条框基本上头调整了,如下:严重帕金森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疾病的诊断规定:以上重大疾病,除原发性心肌病须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医院确诊外,其他疾病均须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请参考,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