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以前有过一段婚史,育有一女。现在他的女儿判决给孩子的母亲抚养,丈夫和我商量想给他女儿买份保险,请问我可以做投保人和受益人吗?他可以做吗?还是只有孩子的亲生母亲可以?谢谢!
投保人必须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受益人也必须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你们现在的情况孩子的父亲可以为孩子投保,但是,受益人只能是孩子的母亲。特殊情况下,孩子的母亲同意,你可以做孩子的投保人,但是,不能做受益人。 你对孩子有这样的爱心我很感动,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有一份心情就可以解决的。一切都有律法在控制呢。真诚的祝福你们两个家庭和睦!幸福!平安!
您好!孩子的爸爸可以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因你和前夫女儿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可能不行!祝好!
我丈夫以前有过一段婚史,育有一女。现在他的女儿判决给孩子的母亲抚养,丈夫和我商量想给他女儿买份保险,请问我可以做投保人和受益人吗?他可以做吗?还是只有孩子的亲生母亲可以?谢谢!
您好:像您这种情况,您老公可以做投保人也可以做受益人的。您不可以。因为已死亡受益人要与被保险人必须具备可保利益。
投保人必须为其亲生父亲和母亲,受益人也只能为其亲生父亲和母亲。
我接过一个和您一摸一样的case,是继母帮两个孩子买保险,一个是前妻的一个是自己的,保险都生效三年了呢,客户今年还跟我加保,我昨天还向她通报最新收益呢,建议找个相熟的agent,他会详细帮你办好的
直系血亲或配偶或法定监护人才可以作为投保人。受益人可有投保人指定,同时受益权大于继承权。
《保险法》2009年最新修订版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严格的定义,受益人是可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但是投保人指定的必须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才可以的。
你好,你老公可以做投保人也可是做受益人.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
基本的规定是这样的,这些问题也可以想办法解决,如需了解详情,可以与我联系,点击我的头像进入我的网站,里面有联系方式。
楼主,你好! 根据我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版的规定,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只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就可以订立保险合同。 这其中包括: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这不需要有血缘关系,只要具有保险利益都可以做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而受益人是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指定。 所以,你完全可以做为投保人和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