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月有病住院,因单位欠几个月医保,医保无法启动,故个人先支付住院一切费用。请问现在如何办理保险业务,如何领到享受的保险费用?
您好,如果你想让以后的费用可以报销的话,那么就只能重新投保商业医疗险。这样的话对于您来说是最适合不过的了。工作在好在当今社会也不可能是一生的保障唯一自己能够控制。您这么重视保险,我相信您的风险意识是很强的。希望早日能够拥有自己的保障。而且如果是为0至18岁的孩子准备住院医疗的话仅需150至350元即可拥有十万的住院费用报销。很划算的。因为孩子的发病率是很高的。目前五岁以下的孩子肺炎球菌的感染死亡率已经超过先天性心脏病了。风险无处不在。祝幸福平安!
您好,只有在投保有效期以内花费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给您报销,您已经付了费用,现在投保,也不能给你报销您已经付出的钱.如果是社保报销问题,请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帮您解决.祝您平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