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婚生子女可以做为保险受益人吗?

我的一個朋友與一個已婚的男人(已有一女)生有一子﹐她現在想為兒子購買保險﹐主要如下﹕ 被投保人 父親 險種 意外險﹐重大疾病險 受益人 兒子 被投保人 母親 險種 意外險﹐重大疾病險 受益人 兒子 被投保人 兒子 險種 意外險 重大疾病險 醫療險 教育基金險 受益人 母親 以上是否可行﹖然后投保人需提供哪些個人資料呢﹖

***ao / 2010-01-07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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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不赌一把?包括你老师说的也是错的,客服回答的也是错的因为这样的问题出现,不单是用保险法就能解决得了的。何况你还没有听说过对于保险法还有更详细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做保险仅懂保险法是不够的。中国是个成文法结合司法解释和判例的司法体系。审判保险纠纷要用到:民法通则,继承法,合同法,婚姻法和保险法以及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即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民族、社会的基本利益要求,反映了当代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一般道德标准,就其本质而言,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起着使社会道德观念取得对民事主体之民事行为进行内容控制的重要功能,在法律适用上有高于法律具体规则适用之效力。""公序良序""原则所包括的""社会公德""与""社会公共利益"",又可称作""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者的概念基本一致,相辅相成。在确定 ""公序良序""原则中""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内涵进行具体法律适用时,必须也只能通过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具体规定所体现的基本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加以确定。因此,并非一切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都是违反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但违反已从道德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禁止性规定所体现的维持现行社会秩序所必须的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行为则必然属于违反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应为无效民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如果把受益的指定为婚姻关系的其它人其行为既违背了我国现行社会道德标准,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属违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因此,指定婚外人为受益人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婚姻效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如果指定婚外人为受益人剥夺了其妻依法享有的合法财产继承权.。

Gerine-gu2011-10-27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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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cher-lv2011-12-04

没文化真可怕,顽固不化更可怕。

fioite-fang2011-11-22

楼上林海说的完全正确

DENnNYe-hua2011-11-15

呵呵,赌什么?

Osming-yu2011-11-02

呵!读书百遍,其意自现。如果你连什么是保险利益也弄不明白,还是早点回去抱孩子好点,以免你的准客户笑话你。

jocelyn-che2011-08-30

以最后一次批单为准,如果保险公司受理了受益人变更,自然要给指定的受益人了。请注意我说的是通过保全手续

Kellycn-yuan2011-07-25

个人觉得理赔也不会有太多麻烦因为是只要证明母子关系就可以了母子关系很好证明因为肯定的有出生证和户口本的但是父子关系就需要鉴定了亲子鉴定就可以解决问题啊呵呵

Jeffdy-zuo2011-07-09

没心情指责某个人,我觉得没必要解释什么,这点理解力还是有点。我的意思很明白,估计都能明白吧,没想到您这么理直气壮的不明白。投保的时候不可以以儿子作为受益人,但可以通过保全手续做变更来实现受益人为儿子。您觉得我现在说明白了吗

Darlene-cao2011-07-07

恩 大家说得都很有道理毕竟都是专家哈我是来学习的不发表言论

EDWllan-qi2011-05-24

楼上的说的好复杂,如果是遗产,当然要根据遗产法,但事先指定了受益人就不能说是遗产了。记得很久以前有一篇类似的帖子,已经探讨过了,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说法也不一致,各说各的。我很清楚可以通过保全手续可以办理受益人变更为非直系亲属或者非血缘关系的人,老师还开玩笑说如果还不明白就把受益人变更成他好了。有的人说话真好笑,不知道审视不足反而笑话人家能办理这个行业真的需要持续不断学习,学习保险实物,学习做人

Kerren-yuan2011-05-21

投保時雖然不要什麼證明,理賠時卻是雖要投保人身份證明、被保險人身份證明(有的公司也可只要出生證明)、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或是受益人關系證明(重大理賠比如身故理賠)。

Beratda-zhou2011-05-17

投保的时候就指定受益人是二奶吗,那当然无效

Hermosa-cui2011-05-09

完全可行,非婚生子一样可以作为父母的保险受益人。公司会要求提供出生证明和亲子鉴定等手续。

SetLAS-bai2011-03-27

我的一個朋友與一個已婚的男人(已有一女)生有一子﹐她現在想為兒子購買保險﹐你好,那请问孩子有没有办准生证呢,如果有办父母写的谁呢。另外孩子将来跟谁落户呢。我想把这几个厘清了就好办吧。

pauis1-fu2011-01-20

作為母親與孩子只要是存在母子關系就可以的,不管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關系。她自己投保或是給孩子投保都是可以的,並且可互為指定受益人。至於與那個沒有法律保證的父親方面的關系要細分才是:第一,他們大人之間是不可以互相投保的,也不能互為受益人。因為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第二,父親與小孩之間最好是不要投保和互為受益人,如果这樣做了,以後的事情相當麻煩,如果提供不出他們之間的關系證明,僅去花錢公證也是沒有用的(公證費不便宜保額的百分之二收取),那麼必須作DNA親子認定還要公證。雖然婚姻法上有非婚生子與婚生子享有同等繼承權,那麼大人如果真的有事發生了,保險金只能作為遺產繼承。

caroly-shen2010-12-23

投保的时候还好说,理赔的时候很麻烦,建议重点以母亲和儿子两者互为被保人和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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