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这样怎么办?

有个问题很困扰,请专家帮帮忙,非常感谢!少儿产品。6岁交费,到15岁。主险(一万保额)18+附加教育年金保险(1万保额)1990=2008交费9年,累计保费2008*9=180721.主险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未满四周岁,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年龄未满四周岁,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现金价值:  指保证现金价值,保单年度末的保证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上《现金价值表》所列明的金额。保单年度内的保证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2.附加教育年金保险的保险责任:高中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15、16、17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大学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18、19、20、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研究生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22、23、24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研究生教育保险金。创业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 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创业金,本附加合同终止。现金价值:  指保证现金价值,保单年度末的保证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上《现金价值表》所列明的金额。保单年度内的保证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累计红利:  在本合同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将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孩子在15岁不幸,保险公司是不是就给付1万的保额而已啊?我们客户可怎么办啊?这样的怎么处理啊?保险公司会给教育年金的现金价值吗?谢谢!问题补充:谢谢大家专业的提醒。原来附加教育年金保险在合同的终止里提到了身故问题,而保险责任里没有写。在保险期间身故退还 已交保费除去已领取的年金的差额 和 现金价值 的较大者。谢谢各位专家!

***ji / 2010-01-01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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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少儿险的目的,主要出于以下需要:解决子女医疗费用,特别是大病医疗费用、筹措教育基金,保证子女在父母发生意外后能正常生活。因此,父母为小孩买保险不宜多和贵,并结合自己的家庭情况和孩子需要购买。对于一般工薪家庭来说,教育险种最适合。先搞清楚你购买产品计划书?

Edwter-xie2010-01-05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其他回复 共4

JOHNNY-cai2011-10-26

从你提供的资料来看,4岁之后18岁之前身故是赔付基本保额,不知道你的基本保额是多少。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的身故赔付保监委是有规定的。一类城市如广州、北京、上海的赔付是最高不能超过10万元,而二类以下城市最高赔付不能超过5万元。

Primase-su2011-05-02

您好! 您这是那家的保险啊? 您确定内容输入都完整吗?

ADAMlny-meng2010-10-08

如果内容输入完整,如果发生假设的情况,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1万元,现金价值是不会再给付的,但可以领取前期的累积红利,合同结束。这份产品,本身的保障功能并不强,更侧重于强制储蓄的功能。

Everley-fang2010-09-27

如果孩子在15岁不幸保险公司给付保额一万元 。教育年金类保险不计风险保额只能是退费,但是合同内未注明,退费时的利率。这应该是一份不完整的合同条款。年金的具体条款没有,请让你的代理人补充完整后再考虑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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