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6年级在2007年9月20日入的,初中是在2008年9月25日入的,2008年12月19日住院,请问在同一个保险公司参保,初中晚交5天,还要重新计算观察期吗?还是算续保?问题补充:这是在同一家公司参保的,在学校入的团体险,包括人身伤害和疾病,2008.12.19因肺炎入院治疗,保险公司说小学于2007.9.20参保至2008.9.19,初中2008.9.25参保,中间有5天断保,应重新计算观察期90天,不予赔付,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补充:这是在同一家公司参保的,在学校入的团体险,包括人身伤害和疾病,2008.12.19因肺炎入院治疗,保险公司说小学于2007.9.20参保至2008.9.19,初中2008.9.25参保,中间有5天断保,应重新计算观察期90天,不予赔付,这样做合理吗?每个公司和险种的规定会有不同,我觉得还是咨询当地的这家公司为好.不止到你在哪家公司购买?
学生一年期的短期险是没有 宽限期 这个说法的你这样的情况有点遗憾了 孩子除了在学校买保险之外,还需要适当的补充些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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