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几个关于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合同的细节问题,请教如何选择才能更好保护我的利益?

昨天刚拿到了我的第一份商业保险合同,晚上仔细读了下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有几个疑问请教这里的代理精英们。我的保险合同由如下组成:主险:鸿盛04 保12万附加寿险:鸿盛重疾07 保10万附加:豁免重疾07保费附加一年期短险:附加意外08 保10万年缴额2844+590+28.91+140=3602.91元问题如下:1、代理人当时要求在人身投保书内填写的年收入为10万元,可是我收入没有那么高,大概在6-9万浮动,是否需要如实回答?2、人身投保书内我有如实告知我有乳腺方面的疾病,并根据平安要求提交了我2008年的单位体检报告,是否意味着我体检报告上的体检项目内容都属于我的完全告知,还是告知内容以投保书所写的为准?3、什么是现金价值和减额交清保额?4、主险条款细节问题 (1)鸿盛没有等待期对吗? (2)鸿盛条款内没有注明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如年交还是一次性缴。就是说没有注明我是30年交的,但在投保书复印件和合同首页有注明,可以吗?(我看人寿的康宁终身就在条款内有详细的缴交方式说明) (3)6.2项自动垫交 ,代理人帮我在投保书内选择的是“否‘,但我觉得万一那天我没有按时缴保费,自动垫交是否更有利于我呢?是否需要更改? (4)4.1保单红利选择方式,代理人帮我在投保书内选择是”购买交清增额保险“,请各位帮我分析下三种红利领取方式的利弊,谢谢!5、附加重疾条款细节问题 (1)2.2保险责任注明:“我们给付重疾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是否意味着假设我重疾发病,此附加险赔付10万,则我的主险保额就剩下2万了?假设我因重疾身故,是否所能获得的最高赔付只有12万而不是22万? (2)8.1重疾共30种,其中女性专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啥啥的,是否重疾的范围已经足够?6、附加意外细节问题: (1)1.4续保“若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对应的费率向我们缴纳续期保险费”,是否意味着我这140块保10万的意外存在着2个不确定性:一是可能被拒保,二是可能保费提高?可是当时代理人解释说这个是保证续保而且保费不变所以让我添加上来的啊~这不是矛盾么! (2)2.2保险责任:“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此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注释还写明:不包括从事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的汽车,是否我坐私家车出现意外是不保的,而且出去参加旅游团的旅游客运汽车出现意外也不保? (3)俺觉得这个意外险种限制超出我的想象,有其它更好的意外险种推介给我吗?7、附加豁免保费重疾条款细节问题 (1)1.5保险期间:“如果主险合同或附加险合同缴费期间为终身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需要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是我的合同没有哪一个地方载明这个条款的保险期间?我该如何补充办理或者如果没办理的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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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下: 1、代理人当时要求在人身投保书内填写的年收入为10万元,可是我收入没有那么高,大概在6-9万浮动,是否需要如实回答? 问题不大,约数即可2、人身投保书内我有如实告知我有乳腺方面的疾病,并根据平安要求提交了我2008年的单位体检报告,是否意味着我体检报告上的体检项目内容都属于我的完全告知,还是告知内容以投保书所写的为准? 有告知即行,看看投保书后说明栏内是否有写明,如有,没问题。3、什么是现金价值和减额交清保额? 这个上面陈明伙伴解释得很清楚4、主险条款细节问题 (1)鸿盛没有等待期对吗? 主险没有等待期,重疾才有九十天等待期(2)鸿盛条款内没有注明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如年交还是一次性缴。就是说没有注明我是30年交的,但在投保书复印件和合同首页有注明,可以吗?(我看人寿的康宁终身就在条款内有详细的缴交方式说明) 合同首页即是说明,交费期,保险金额,保障期限都在此页。(3)6.2项自动垫交 ,代理人帮我在投保书内选择的是“否‘,但我觉得万一那天我没有按时缴保费,自动垫交是否更有利于我呢?是否需要更改? 没有问题,自动垫交只是保单贷款的一种形式,如果实在没钱交,用保单贷款出来然后交保费,这个过程一次完成就是自动垫交。大多不选此项。(4)4.1保单红利选择方式,代理人帮我在投保书内选择是”购买交清增额保险“,请各位帮我分析下三种红利领取方式的利弊,谢谢! 累积生息,自动垫交,交清增额三者中,可以自由转换,对于保障来说,交清增额最好。5、附加重疾条款细节问题 (1)2.2保险责任注明:“我们给付重疾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是否意味着假设我重疾发病,此附加险赔付10万,则我的主险保额就剩下2万了?假设我因重疾身故,是否所能获得的最高赔付只有12万而不是22万? 是的,最高赔付是12W,不算意外险在内。重疾险一般都是这样搭配,占用主险保额,赔付重疾后主险等额减少。(2)8.1重疾共30种,其中女性专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啥啥的,是否重疾的范围已经足够? 足够,保监会标准是二十五种6、附加意外细节问题: (1)1.4续保“若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对应的费率向我们缴纳续期保险费”,是否意味着我这140块保10万的意外存在着2个不确定性:一是可能被拒保,二是可能保费提高?可是当时代理人解释说这个是保证续保而且保费不变所以让我添加上来的啊~这不是矛盾么! 不矛盾,意外险附加在寿险上,是自动续保,除非一个客户老是发生意外,有故意之嫌,一般是不会拒保的,此费率同职业有关,职业不变,费率不变(2)2.2保险责任:“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此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注释还写明:不包括从事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的汽车,是否我坐私家车出现意外是不保的,而且出去参加旅游团的旅游客运汽车出现意外也不保?这是讲公共交通意外伤害双倍赔付,是指在营运的公共交通上发生意外,10万的意外险就赔20万,如果是你上面介绍的几种,只算一般意外,赔十万。(3)俺觉得这个意外险种限制超出我的想象,有其它更好的意外险种推介给我吗? 这个不是限制,理解有误,业务员没有讲清楚。7、附加豁免保费重疾条款细节问题 (1)1.5保险期间:“如果主险合同或附加险合同缴费期间为终身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需要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是我的合同没有哪一个地方载明这个条款的保险期间?我该如何补充办理或者如果没办理的结果会怎样?保险期间在合同首页有写明。此项责任是说如果发生重疾,在交费期内后续保费不需再交。没有问题。

DANIEL1-cao20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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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ard-zhou2010-10-15

为啥平安的朋友都不理我?我的代理人每次一下子就被我问倒了,我还给他纠正过他的理解错误,我都不太好意思找他问这些(没办法,是熟人),所以来这里求助的。

Sabcyy-diao2010-06-08

没有人回答我来回答吧,错漏之处请平安的伙伴指正补齐:1、年收入的问题无碍。这个不要求非常精确,主要是保险公司核保时对投保人保费占比缴费能力的评判。2、以投保书为准,在你的合同后页有投保书的复印件。投保书已经告知就没问题。3、现金价值是指你在退保时对应所能领回的钱。减额交清是指你中途不想再缴纳保费,申请后所对应的保额。(你原来投保10万,现在保额就不是10万了,而是减额交情中所对应的金额)主险条款细节:1、鸿盛是有等待期的,疾病导致的有90天等待期,意外原因是没有等待期的。2、合同首页所注明的保额、缴费期、缴费金额等就是合同的构成部分,后续条款无需再单独列明,这个是没问题的。3、涉及红利的问题,这个不好说。附加重疾条款:1、你的理解是对的,附加提前给付重疾是要从主险的保额中扣减的,最大的赔付只有12万。2、重疾范围足够,现在各家都遵循重疾的25种标准定义,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意外条款:1、你的理解没错。保证续保一般是针对住院医疗类的险种才有,所谓意外险及重疾险根本不存在保证续保的问题,有谁可以告诉我谁家的重疾理赔后还可以继续续保的。平安的这个条款没问题,但是代理人的说辞有问题。应该这么说:此险是可以自动续保的同时费率不变。2、你的理解也没错,条款是这么规定的。合同后的名词解释应该有公共交通的定义,就这一点来说条款也是无可厚非的。豁免问题:1、豁免保险费的缴交期限是无法确定的,这是正常的,因为只有在缴费期内发生重疾才存在豁免主险剩下的2万保额所对应的保费,至于何时发生重疾,我想天都不知道。因此如果不发生重疾,那么对应的缴费期就是主险的缴费期。顺便说一句题外话:豁免保费只存在于主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这类险种上(投保人豁免是另一种情况),并且重疾保额不能等于主险保额,单独购买的重疾及主险和重疾保额相同的情形都不存在豁免保费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给你帮助,你也可以拨打平安的客服热线求询。

Gorssa-ye2010-05-01

您好,关于您的疑问,您可以问您的代理人,按常规他应该向您讲解清楚!关于意外险我建议您可以考虑购买中国人寿的吉祥卡,每份100元/年,最多可购买5份/人,每份保障:1、意外伤害保险金:10万 2.、意外身故保险金:10万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这种意外险只要是意外造成的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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