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养老保险问答 一、办理的范围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自由职业,个体劳动的城镇就业人员,均可通过区人才中心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金。二、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所在单位填写《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介绍信》,加盖调入单位公章(由外省或行政事业单位转入,还需在调入社保机构一栏填写下列内容:调入单位全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调入社保机构:西安市碑林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社保开户全称:西安市碑林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社保开户帐户:3700020209014453394社保开户银行:市工行东大街支行原单位经办人到原单位所在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持台帐和转移单到碑林区养老保险中心(地址:和平门里金泉钱币六楼)办理转入手续。三、原无养老保险关系者如何申请办理?当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档案转出单位出具有未办理养老保险证明的人员,持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存档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申办者必须自参保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金。四、如何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劳动者。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以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8%的比例缴纳,个人帐户记载11%。有本人持《人事代理人员存档卡》,自西安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之日起,于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全年保险金,逾期加收利息。五、养老保险中断期间,个人帐户如何处理?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后,其中断期间不及缴费年限,个人帐户由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六、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人员,个人帐户如何处理?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2、以个人身份参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七、何谓视同缴费年限?指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经县级以上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八、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缴纳养老保险人员视同缴费与缴费年达十五年以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对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女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本人申请、可按50岁退休。对原在国有企业从事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工种的职工,仍可按特殊工种年龄退休。九、如何办理退休手续?代理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应持本人书面退休申请,《人事代理人员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须提供失业保险处出具的暂停领取失业金证明;未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处出具证明,到区人才中心报有关部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凡逾期未提出申请者,将无法为其办理当年退休手续,退休金不能补发,责任自负。十、养老金如何计发?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可享受的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1、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四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平均缴费指数×1.4%×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节金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累加4元。2、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或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十二、缴费与视同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如何支付养老金?缴费与视同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或个体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或其缴纳的基本养老金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大楼4楼409室联系人:刘博::联系电话:029-85350151
咨询社保电话12333
你好!有社保吗?如果没有,打政府服务热线电话,或找你所在单位、所在社区咨询。如果已有社保,还想办商业养老保险,在这儿问。
有工作单位的让单位上,没有的去档案所在的人才中心咨询.
您好,建议先买社保的养老保险,您的具体情况没有说明,所以您只能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再买一些商业养老保险做为补充。如果想进一步了解,请加我QQ,祝您平安快乐!
您好, 上面的同仁回答的很好,但不知道您自己是想办理社保呢还是商业保险呢?如果您的经济还不错,现在办理商业保险比社保好划算。请将您的情况告诉我们,也好为您进一步分析。谢谢
先咨询当地社保。然后考虑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