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业务员在填写保单的时候把客户的名字写错了,比如:客户的名字应该是“莲”,而业务员在投保单上写成了“连”这样的话,是撤单吗?还有一种情况:客户签错字了,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侯”而客户签字的时候签成“候”,这样的情况撤单吗?还是上面二种情况都是发问题件确认,让客户重新签字确认?
如果是下问题件说明保险公司在核保过程中已经发现问题,但一般情况下,象楼主所举的两例应该在核保中都无法确定是错误的,所以一般都是在保险合同发下来后,业务员发现或客户自己发现,那么,我建议最好是撤件重签.当然更名是可以,但一份属于自己的保险合同,要跟随自己二三十年或者是终身,名字却张冠李戴,看着心里总是不舒服.如果没有及时发现这个问题那就更加糟糕,因为这可以说纯粹是一份无效合同.希望所有的客户在保单生效时,签回执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基本信息,投保人、被投保人爱益人三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以免几十年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好的 谢谢大家,太感谢了!
您好,首先看您自己的意见,签字错误是无效保单,您有权利退保,保险公司不会扣您的钱,建议您不要退保,因为买保险是好事,人人都必须买的,不知道您是什么时候买的这份保险?
第一撤单,第二可以变更名字。
您好,朋友! 您带上身份证和保单到保险公司做资料变更就可以了,现在变更的手续都比较容易的。
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业务员在填写保单的时候把客户的名字写错了,比如:客户的名字应该是“莲”,而业务员在投保单上写成了“连”这样的话,是撤单吗?还有一种情况:客户签错字了,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侯”而客户签字的时候签成“候”,这样的情况撤单吗?还是上面二种情况都是发问题件确认,让客户重新签字确认?两核部门会下发问题单给您的代理人,代理人会让您在问题单上确认正确的签名 并签字,之后这张问题单会附在保险合同之内。一般无需撤件
客户可重新添写修正书更改,并签字确认。
肯定是问题单,没有必要撤单,更改一下就可以了。不知您是的问题是出了但还是没有出单,要是您签字比较潦草,录入单子是工作人员有可能看错,也有可能出单,出单也可以更改的,就是稍微的麻烦一点,不过这种情况几乎是没有,在一个就是在出单以前就看出来了,出问题单,更改就可以了。
这种情况在交单时,初审人员就应该审核出来,及时更正。一般都重新填单,这可不能有半点错误。
上面二种情况都是发问题件确认,让客户重新签字确认
你好,如果保单上的名子与你所交证件上名字不同,合同是不会成立的,除非有误,但可以做变更.祝你好运!福寿连连!
这种情况是不能承保的,必须要客户得新签字.
签名处的字与投保单上的名字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