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一次接触社保的医疗保险,所以想请教大师指导迷经!最近一位朋友突法疾病,自己出了医疗费用.请问我朋友可以凭借医院所开的费用单据,还需要什么可以申请社保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一般参保人在住院时是要先出示社保IC卡登记的,如果是因为特殊情况而未能及时登记的,要在住院后及时补回。还有就是在市内的不同级别定点医院就医有不同的起付线,在起付线以下是不报销的,自费药也是不报的,在市外的定点医院就医就得有本市三级以上医院的转出证明才可以报销。一般情况下,如果作好登记了,在出院时就会把社保的部分报销掉的,不知道您的朋友当时有就有登记过呢?如果没有的情况下,出院10日内,带上社保IC卡、诊断证明、结算单据、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例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到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进行审核和录入。具体流程可咨询您朋友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
有社保应如何治疗和报销
举例 某人在职因病在三级医院就医花费1800元。因未超免赔额所以没得报销。。假如花费5000元,报5000-2000=3000*80%=2
最直接的电话咨询社保局:123333
并非那么简单,也不是所有都有得报销,首先在职人员
社保医疗本+看病的原始单据+底方 去社保所报销
免赔额 在职人员a一级医院500元 b二级医院1000元 c三级医院2000元 退休人员a一级医院350元 b二级医院700元 c三级医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