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可以转为以个人身份参保,即现在您是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是不需要提供失业证的,但您个人必须一同承担当时单位给您支付的那一部分。由于社保缴费的比例因省市面各异,但一般都是该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在我所在市的缴费基数 是在770-7326间自由选取),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如果您想以个人身份参保,按您在单位时的缴费基数来算的话,您必须的年缴费用就是 :养老保险费用=您的缴费基数X20%;医疗保险费用就根据您当时每年要交的费用续缴纳。2、如果您是在单位时有购买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想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A.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的时间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5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以重新就业到再次失业这段时间,来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由于各地社保局是有一定的差异性的,建议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12333比较繁忙,很难打进去的。
您可以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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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劳动手册吧?请你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这是你的权力。
登下这个网站 http://www.ldbzj.dl.gov.cn/
大连社保局:http://www.ldbzj.dl.gov.cn/可以去了解一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