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40岁想买份意外医疗保险,保额30万.但有点不清楚,受益人可不可以写我的私生子姓名.我在老家已婚必有两个儿女,(我现在在外地和我现有的女朋友生了一个男孩,现两岁)可以吗,有效吗?听说可以写两个名,写上我女朋友的名字有效吗,能告诉我吗?问题补充:我只是想给她们娘俩一个保障,假如有一天我发生意外,我所有的财产都会应承给我合法子女和合法妻子,那她们娘俩怎么办,去沿街乞讨吗,我应向她们负责.所以想问受益人能不能写我的私生子,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修正)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保险人即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六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本来不想说的,你做男人就不对了,说实在的,为了避免这些问题。你就应该把钱直接给她们娘俩,让她们给自己买足够的保障,避免今后的生活因为未知的风险而发生问题。
你好! 你是可以选择他们娘俩为受益人的,这一点在保险法上也明确说明是由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这种指定的受益人并非是指法定的继承人,因此,你可以指定他们为受益人. 上面的同事们就此事有些争论,其实是在概念上有一些区别,在保险利益原则上有这样一种说法,就是没有利益关系的人不可以为他人投保.也就是随便将他人或者说与自已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投保.将他人作为被保险人.因此这是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个概念误区.
医疗险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自己。
孩子肯定可以,女朋友不保证。需要公司认定。
陈智强先生,我不清楚你们公司的操作,但我知道保险法规定,必须有保险利益,才能成为受益人。男女朋友之间是不存在保险利益的。 回忆先生的保险,受益人可以写私生子。 女朋友的保障,你可给钱她,让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份养老保险。 也可以用孩子作为被保人,购买年金产品,受益人是她。这样,她可以每年领取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也给孩子留下一笔钱。但这种险种,保费不菲,你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选择吧。 如果需要方案,请联系我,没有面谈,我是不会出具方案的。
说实在的,为了避免这些问题。你就应该把钱直接给她们娘俩,让她们给自己买足够的保障,避免今后的生活因为未知的风险而发生问题。这样,你也算尽到了一些责任,你觉得呢?
楼主很有本事呀,佩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修正)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保险人即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六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人自己,只有当自己这个受益人去上帝那儿喝咖啡去了,赔偿的医疗费用才能涉及受益人的问题,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会出现被保险人受伤了,而要去接受冶疗的却是他的受益人的闹剧.私生子(非婚子)只要能有证据证明有血缘关系是可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和受益权的.
如实告知,公司核保通过就可以!
不可以的。受益人必须是自己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极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不写这些人。就是说他们和自己没什么关系时。按您说的情况,是不可以的。按保险法的规定,您都不能为他们投保。因为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曾经先生如果你拥有私生子的抚养权或监护权,孩子是可以作为受益人的,但女朋友则不可以。同时,敬请各位同行不要相互攻讦,言论自由。也不要评论客户的是非。
必须与保险公司“特别约定”,而保险公司又同意的话,是有效的,
意外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单独购买,它只能成立于主险意外伤害保险之下,且额度30W显然是在浪费银子。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包括门诊和住院。
无论国内外,都出现过骗保事件,受益人或其监护人为了得到保险赔偿而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为了防范此类道德风险,会在投保规则和免赔责任上有些限制。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先投保,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核保通过,你就不必为此烦恼了。如果不能承保,你再想其它方法保险她们母子的生活。
.............................非法利益不受保障。建议你早日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