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6年3月买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年满期简易人身保险,该保险属“两全”储蓄性质。买了10份,保险费每份每月1元,保险金额3610元。我一共缴费22个月。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续缴保险费。请问我这个情况该如何处理比较合理。谢谢!问题补充:现在已超过保险期限2年了。
对于失效超过两年的保险合同的恢复效力申请,保险公司将不予以受理,只允许进行退保操作。只能领取保单剩余现金价值,保单上能查到应领取的现金价值.
去保险问问,应该有现金价值可退.
您好!只能退保了。
因为合同已经终止了,只能作退保处理了。
那以前交的保费能取出来吗?
您的保单上有客户服务电话,你可以挂去问,就看现金价值有多少了
保单失效2年以上将永久失效,不能复效,你只能退保了。
应该停保了,也就是没了,无法恢复了
退保不知道地址,可打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