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了以下13种情形外,都可以用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机动车之间的财损事故: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1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2、当事人报警的,交警、辅警可以电话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3、互联网在线处理可以不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