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职之后,想要交社保,但是职工社保只有公司能够缴纳?应该如何交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此从单位辞职之后,还有一定的时间给自己重新办理社保,如果有新单位的,将社会保险转移至新单位,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新单位的,可以将社会保险留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让社会保险处于断缴状态,找到新单位后,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