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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退休,可按月继续缴纳职工医保,如果参保人员尚未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也可以按月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缴纳满规定年限后,就能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已办理退休,可一次性补缴医保年限: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医疗保险则不可以再按月缴费,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年限,从而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待遇;
3、本市户籍,可按年参加居民医保:本市户籍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又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的,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非本市户籍,可办理医保转移手续: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不符合在当地办理养老退休的或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也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保手续,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一次性退还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