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只能够赔偿对方,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导致受害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被保人依法应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换句话说,交强险是保障“第三者”,不能够赔偿自己的车以及自己车上人员的伤亡情况。
这与商业车险中的三者险一样,都是赔偿第三者,不能赔偿自己的损失。不过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而三者险是自愿购买,选择权在消费者自己手上。
但是,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即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且各自车辆均有损伤,那么二者的交强险会同时产生理赔效应,两个人可以报各自的保险公司用交强险赔付就可以了,这就是“互碰自赔”。
举个例子,王先生在路口的时候与周先生的车发生碰撞,无人员受伤,车辆均有损伤。王先生的交强险是平安保险,而周先生的是人民财产保险,交警判定是同等责任。
后来王先生去4S店修车花费了1400元,周先生花费了1600元,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直接报各自的保险公司,通过交强险赔付。
这种方式比较方便快捷,节省时间,双方自己出自己的保险,不用担心保险理赔后对方不愿赔偿损失。同时理赔速度也会很快,双方各自的保险公司赔钱就不用到处去跑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