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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的,并且缴费年限也是能够累积计算的。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所参保的养老保险,它也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所以说它们二者之间,是完全可以转移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
有些人可能离开工作单位之后,长期找不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这个时候就要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自己的养老保险,因为只有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才能够保证自己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继续累积计算。最终在办理退休之前获得一个较长的累计缴费年限,这样的话就可以让自己获得一个较高的退休金待遇。
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实现就业以后也是一样的道理。也就是说,自己曾经作为灵活就业参保了很多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最近几年找到了一个合适于自己的工作,并且准备要参加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个人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完全是可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继续参保,那么他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