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产品覆盖了16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双耳失聪、川崎病伴冠状动脉瘤、严重III度烧伤、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严重脑损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全身型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斯蒂尔病)、严重心肌炎、语言能力丧失、心脏瓣膜手术、I型糖尿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如果被保人在等待期180天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患有以上16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且确诊后30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意外伤害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等待期180天的限制。
如果是在等待期180天内确诊重疾,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可以看出,这款产品对于重疾赔付的条件比较严格,需要被保人确诊重疾后仍然生存30天,提高了理赔门槛,而同类产品大多没有这个限制条件。要知道,确诊重疾后及时治疗是十分关键的,这时候如果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治疗而拖到30天后再进行治疗的话,患者的治愈率便会下降,甚至因此而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