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费用,根据实际所需要的项目,在医保报销目录内的可以医保报销,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是不报销的。
1、重症监护室里面的药费在医保范围内,甲类药品纳入统筹支付,可以按规定百分百报销;乙类药品须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后,再纳入统筹支付,丙类药品不报销。
2、诊疗项目的报销:诊疗项目分为全额统筹项目、部分统筹项目和范围外项目。全额统筹项目全部纳入统筹支付;部分统筹项目,须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后,再纳入统筹范围,如CT检查费用,个人要先负担20%,剩余费用可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范围外项目的费用完全要个人自负。
3、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报销: 凡不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的项目由个人负担;纳入范围的项目按标准予以报销。如床位费:三级医院23元/床日,超过此标准的床位费部分须由个人自负。实际床位费低于报销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纳入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