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在流产之后要申请生育津贴的,需要带好本人结婚证,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申请表办理就可以了,申请该项业务应该是在30天之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