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所以不推荐给小孩子投保定期寿险,主要有3个方面的考虑:
1、从收入来源角度,未成年人的去世对家庭没有影响,不会影响家庭收入;
2、从责任角度讲,未成年人暂时不需要承担家庭责任;
3、从政策角度讲,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