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经过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1.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增加基本保额,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附加合同生效满1年;
(2)在被保险人5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3)主合同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额时,必须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提供被保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额从次日零时起生效。
2.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1年后,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额,但每个保单年度仅可以申请1次。减少后的基本保额须满足保险公司基本保额的要求。
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额从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