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豁免保险费
保险公司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4组,被保险人首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自确诊之日起,保险公司将于每一个保险费支付日豁免合同的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经交纳,合同继续有效。此后,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起,于每一个保险费支付日豁免合同的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经交纳,合同继续有效。
3、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且已经完成了豁免保费的责任180天后,如果被保险人再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除第一次重大疾病组别外其他组的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完成后,保险公司将不再对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