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故保险金
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约定,被保人未满18周岁时身故,按照主、附合同所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可以达到58600元,合同终止;
被保人18周岁-30周岁身故,身故保险金按照基本保额的10万+附险合同所交保费来给付,合同终止。
2、满期保险金
当被保人生存到30周岁,保险公司给付58600元满期保险金,保险保障终止。
3、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为附加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已交保费给付重疾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为附加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给付2赔基本保额,即20万元,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人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疾,不受这一年的时间限制,即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意外伤害罹患重疾,可以赔付20万。
4、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
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特别保障少儿高发重疾——白血病,约定被保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首次确诊为白血病,保险公司在给付重疾保险金外,还会额外给付1赔保额,附加合同终止。也就是说,罹患白血病可以获得保险金30万元。
同样地,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人患上白血病,是不受这1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