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太平洋2014金佑人生保险怎么样,之前就买了。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若本附加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元。本附加合同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给付后,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