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会根据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也就是说,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在投保时,投保人可以选择4种红利领取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费、现金领取、购买缴清增额保险。给予了投保人多种投资方式,包括长期的和短期的,需要的时候还可以领取现金,为投保人提供了很多便利,受到大家的喜爱。
1、累积生息:保险公司保留红利,按照每年公布的累计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在红利领取方式变更或合同终止时给付,发生身故、全残给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或退保、红利领取方式变更、减额交清等时,给付上一保单年度末的累积红利。
2、现金领取。
3、抵交保险费:红利可以用于抵交续期保险费,不足抵交当期保险费的红利或抵交后的余额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可以减少当期现金的支出。
4、购买缴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人此时的年龄,以当年度红利作为一次缴清保险费,购买缴清增额保险,缴清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可以提高保险金额。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保险公司将按累积生息的方式办理。
投保人每年可以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这在同类产品中是最灵活的。如果在合同终止时,存在红利及其利息,将会同时退还给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