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教育金:从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保险公司给付30%的基本保额作为高中教育金;
2.大学教育金:从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保险公司给付50%的基本保险金额作为大学教育金;
3.创业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给付100%的基本保险金额作为创业金;
4.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期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和累计已交保险费这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5.满期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