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癌症二次赔付
若首次重疾非癌症,间隔期1年后,第二次确诊为癌症,赔付120%基本保额;
若首次重疾为癌症,间隔期3年后,癌症新发、复发、持续或转移,第二次确诊为癌症,赔付120%基本保额。
2、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付
若首次重疾非心脑血管疾病,间隔期1年后,第二次确诊为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若首次重疾为心脑血管疾病,间隔期3年后,第二次确诊为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其中保障了12种心脑血管疾病,即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帕金森病、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冠心病、严重心肌病、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主动脉手术、严重心肌炎、严重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3、少儿特疾保险金
若被保人在30岁前首次确诊为少儿特定疾病,可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
此项责任保障了18种少儿特定疾病,其中包含了白血病、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癫痫、恶性淋巴瘤等高发少儿特定疾病,还是很实用的。
另外,需要注意一点,如果投保人想要附加重大疾病保费豁免责任,必须要附加上癌症二次赔付或者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付责任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