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附加定期寿险保障的风险主要是身故和全残,对身故和全残保险金的给付有如下约定: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未年满18周岁,且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因非意外原因导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的较小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年满18周岁的,且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因非意外原因导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