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附加阳光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阳光人寿附加阳光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dl / 2021-06-10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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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2021-06-11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所有已给付的健康专项检查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重大疾病时已满3周岁,则不受上述 28 天生存期的限制。
2、 健康专项检查金: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满1周年后,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须进行附加合同约定的下述项目,保险公司对每项检查给付等值于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的健康专项检查金,每项检查的健康专项检查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①针对疑似恶性肿瘤的病理切片检查;
②针对疑似肝癌的肝穿刺涂片细胞学检查;
③针对冠状动脉和脑血管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
④针对疑似脑炎或脑膜炎的腰椎穿刺检查;
⑤针对疑似再生障碍性贫血或恶性肿瘤的骨髓穿刺或骨髓活体组织检查;
⑥针对疑似脑肿瘤、严重脑损伤或阿尔茨海默病的头颅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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