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对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艾滋病,但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重大疾病中的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和因职业关系导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除外;
7、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