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安逸无忧第二代两全保险2011版如何给付保险金?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非意外身故保险金:在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合同及附加合同已交的全部保费,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在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3.满期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生存金,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已交纳的合同及附加合同保费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