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金诺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的免除责任有哪些?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