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真的有用吗?
其实,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设立是很有用的,它是是基于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利益而设定的,既给了保险人及时补救的权力,也给了被保险人充分享受保障服务的权力。
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万能的,因为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判断你为蓄意骗保,所以不同的情况最后的理赔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
1、投保时未发病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只是隐瞒了身体有某种疾病隐患,但并未发生保险事故。这种情况下,过了两年抗辩期之后,保险公司即使查出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也要照常理赔。
2、投保前已发病
如果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却故意隐瞒,在两年抗辩期结束后申请理赔,那么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有权力拒绝并解除合同的。
3、被保险人在两年内发病,两年后申请理赔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保险人隐瞒了身体状况,并在两年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但他没有及时报案,而是等到两年抗辩期结束后,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这种情况下,只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是在两年之内患病的,那么即使你过了两年抗辩期,也依旧得不到理赔,保险公司仍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