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性肿瘤-重度额外赔付: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最高可赔付重疾保险金为180%基本保额。间隔1年,仍持续治疗,额外赔付15%保额,最长给付2年。若3年后再次确诊为恶性肿瘤,不论新发、复发、转移,还是持续,都赔付150%基本保额。如果首次确诊的重疾为非恶性肿瘤,1年后首发恶性肿瘤,可赔付150%基本保额。首次重疾后后续保费豁免。
2、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赔付:被保险人首次重疾为心脑血管疾病,3年后首次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余一项或多项心脑血管疾病,可赔付150%基本保额。如果首次确诊重疾为非心脑血管疾病,一年后首发心脑血管疾病,可赔付150%基本保额。首次重疾后后续保费豁免。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18岁前赔保费,18岁后赔保额。
超级玛丽4号重疾险有恶性肿瘤-重度额外赔付、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赔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项可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