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需要利用公积金商业贷款,这个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贷款流程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1、借款人凭《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或购买、翻新房屋证明,到管理中心及相关单位(按揭银行及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2、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表、本人、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和第六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查;
3、管理中心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4、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签订借款合同、借据、开立还款帐户;
5、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6、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翻新、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已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4、具有依法签订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须具有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须具有管理职能部门批准的文件;
5、购买普通住房(含二手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30%;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
8、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贷款材料
个人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
3、未婚或无配偶的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