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口这边要是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
非房屋类: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房屋类: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应出具行为发生一年之内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总房价30%以上付款凭证;一年以内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二、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提供一年以内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及支付费用凭证。
三、偿还购房贷款的
职工应出具一年以内政策性住房借款合同和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并由房贷银行打印最近一年的还款清单。
四、农村自建住房的
应提供(1)一年以内总造价30%以上的购房发票或收据;(2)《宅基地使用证》;(3)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建房证明;(4)施工合同。
五、租赁房屋的
提供一年内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租发票,并出具家庭收入证明。
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
3、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