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养老保险领取的话,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后填写《惠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业务受理回执》(要注明二个月后到社保所或村小组领取惠农卡)作为受理回执交申办人;对提供材料不齐的,应出具《惠城区社会保险业务补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纸质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告知申办人原因。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上传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提出申请;
2.业务人员初步核对办理人填写的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情况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不符合则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符合则即时受理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在时限内带齐申请资料原件到业务办理大厅办理。
领取额度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97元
定比调整: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按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2.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养老金人员:按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5%定比计算调整额。
其它调整:
1.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一次性发放。
2.调整后未达到惠州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惠州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办理条件
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办理材料
1.《惠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1份;
4.半寸近期相片一张;
5.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核定表、1998年6月前养老保险缴费(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表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卡),合同制职工需提供劳动手册或合同书;
6.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已纳入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参保人,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统发工资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7.根据不同申领情形,还需相应提供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