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满10年以上(含10年),或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和本省其他市县非农业户籍累计满10年以上(含10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核定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截止2011年4月1日,距60周岁15年以上并实际缴费累计达15年以上(含15年)的;
2、截止2011年4月1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实际缴费至60周岁的;
3、截止2011年4月1日,已年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历年农转非人员能够提供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迁出、注销证明的,不受具有非农业户籍满10年以上的限制,但须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满10年以上(含10年),或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和本省其他市县区域内户籍累计满10年以上(含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