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镇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
镇江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出境定居的;
2、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