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有什么特点?
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相比,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来说有以下一些特点:
1.具有双重性质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只具有损失补偿性质;家财两全险除了损失补偿以外,还具有储蓄到期还本的性质能满足具有储蓄习惯的广大城乡居民的投保需要。
2.以保险储金代替保险费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采取缴纳保险费的方式,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所缴保险费不退还;家财两全险以缴付固定的保险储金代替保险费计收的方式,保险储金产生的利息作为保险费归保险人所有,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所缴保险储金一分不少地全数退还。
3.允许中途退保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自保险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内除非有特别的原因,被保险人一般不能中途退保;家财两全险在保险期内,假如被保险人因故申请退保,保险人通常是同意退保要求的。
4.保险期限较长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若要继续参加,须办理续保手续,每年保每年办,被保险人会不胜其烦;家财两全险的保险期限有3年期·的和5年期的,由于保险期较长,手续简化,被保险人感觉方便,保险人也因此节省了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