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周岁男,20年缴1万保额。他的保障利益有哪些?具体点。
您好!这款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身故、全残给付自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已缴保费(以年缴计算)的1.1倍减去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下列三项中金额最高的一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保险金额;(2)已缴保费(以年缴计算)减去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金额;(3)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2.3.2生存给付在本合同缴费期间内,自第二保单年度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偶数保单年度周年日二十四时仍生存,则我们将按基本保额的百分之六给付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缴费期间届满之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偶数保单年度周年日二十四时仍生存,则我们将按基本保额的百分之十二给付生存保险金。2.3.3满期给付若被保险人于一百零六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的当日24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于期满时终止。2.3.4生命末期给付若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则我们按当时身故、全残给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后,投保人不需再缴付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生命末期与全残,则我们直接按2.3.1给付全残保险金,不再适用前述生命末期给付的规定。我们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减少为原值的一半,身故、全残、生存、满期保险金及保单现金价值均以减少后的保险金额为基础重新计算。
你好!这是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保身故伤残。1 身故以保险金额,所缴保费,合同当时现金价值3个金额比大小,取大者赔付2 从第3年起领取保额的6%作为生存金3 每一奇数保单年度周年日如生存,保额的20%作为生存金4 合同满期时保险公司付给客户保额,合同终止
您好!我们首先要确定你要买保险是想解决哪方面的事情?
您好朋友!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首先要告诉您的是,要尽可能地先完善社保。这是人生的基础保障。然后再做商业保险!要买商业保险的话,您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投保: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养老保险、投资型保险、财产增值保险。您如果不是按按照这个顺序进行的,应该调整!这是我的建议,这样对您会有好处的,再说了,20岁的孩子做教育金已来不及了。 如果需要的话,请点击我的图像,加我的QQ号,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