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给员工办的平安的补充医疗,我去医保定点的中医医院看病,交钱的时候门诊专用收据不是以前的那种蓝单子,而是一张白纸打印的,开的发票是正规的发票,抬头是ldquo;北京市医疗服务门诊专用发票rdquo;,上面有地税的章。但是我们单位的同事说平安告诉他只能报销那种蓝色的门诊收据,像我这样的是不能报的。我问过医院,医院的人说他们没有蓝色的收据。朋友在别的单位上班,用这家医院的发票就能报销,为什么我们单位就不能报,是谁的问题?保险公司的补充医疗能报不能报是按什么规定的?
您好! 是这样的 ,如果您是住院类报销,需要在发票上盖医院的公章,光有地税的章子是不够的,您这种情况可能是没有服务人员为您服务吧? 单位给您办理的可能是平安的团体保险,建议您可以咨询所在地的平安养老险公司询问。我是平安的韩超,手机13971539294 QQ是121171636
只要是正规的发票都可以的,不分颜色。你可以找服务人员为您代办的。
您好! 您的问题可以联系公司负债办理保险的同事,然后由您公司负责保险的同事联系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进行咨询。 祝全家幸福平安!
你好!你找当地的服务人员为你办理,不用自己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