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位癌?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把它列入免责条款,为什么不赔呢?
原位癌简介: 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 上皮组织是覆盖身体表面及体内脏器的内、外表面的一层组织,包括若干层上皮细胞和基底膜。其下是间质和真皮组织。原位癌就是指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所以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 原位癌可进一步发展为早期浸润癌,偶尔原位癌可消退。原位癌的病变范围虽为局限性,但也可程多灶性或在不穿透基底膜的情况下累及较大的区域。 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 正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所谓癌症的早期发现,最理想的也就是发现原位癌,这时治疗效果极佳。例如,最早期的子宫颈癌是原位癌,病人没有自觉症状,肉眼也看不出癌变,通过子宫颈癌普查,采用宫颈细胞涂片的方法可以发现它,如果及时予以治疗.治愈率可达100%。不赔的原因: 从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将原位癌排除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外,这在投保人中引起广泛争议。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将其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则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6种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规定》同时表示,在恶性肿瘤一项中,有6种情况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其中包括原位癌。 参与重疾定义制定的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赵师充告诉记者,由于原位癌的定义过于专业,大多数投保人甚至保险从业人员对其容易产生以下两种误解,一是将原位癌理解为尚未发生转移的癌,癌症只有发生远处转移才符合赔付条件;二是将原发癌等同于原位癌。以前甚至发生过因理赔人员业务知识欠缺,将部分尚未发生转移的浸润癌、原发癌当成原位癌而拒赔的事件。
原位癌,保险要保原位癌,但很少,如果需要的话,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万全人生,保43种,其中包括了有原位癌,和大手术,可以关注下!
原位癌是没有发生转移,治疗花费不能给家庭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一般家庭还能承受的起所有放到免责条款里。重大疾病保险是花费非常的高,给家人带了难以承受的巨大损失,有的甚至是灭顶之灾,这样的风险有 责任心有爱心的一定要给转嫁出去,虽然办法很多,但是唯有保险成本最低,花费最少,能够抵御因重大疾病带了的家庭和自己的伤害!所以买保险一定先买健康险!可以了解下新华保险的健康保险,与其他公司产品不同的是会长大的保险,保额会长大,真正用钱是发挥最大效益,是最及时的现金!理财顾问:梅蓝-13910530608
你好:原位癌在一般重疾险中是做为除外责任的,那么原位癌到底是什么呢?原位癌就是指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所以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 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由此可见,原位癌大多出现在女性器官上面,所以在女性疾病保险中通常也会把对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之内,对于原位癌的赔付往往只占保额的一部分(大约20%左右,且在总保额中扣除),事实上,对原位癌的治疗费用一般只需要几千元,一般家庭也是完全能够承受的,所以按一定比例赔付也比较合理。
除了终身的重疾险,最好配个纯消费型的健康险,住院就可启动,简单明了。
你好:通俗的讲,“原位癌”是指癌症的未转移的,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男性易发膀胱原位癌,多形性腺瘤中的原位癌,胃等.常见有原位癌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通常女性比较多见原位癌生理特征决定。一般目前原位癌治疗费用5000到8万之间,具体看什么部位以及用药与治疗情况。中国医疗费用是不断高升难说具体医疗费用了。原位癌虽然治疗费用不高,但相对于普通家庭一下子几万拿出来也不轻松,虽然住院医疗是可以得到理赔但是按照比例赔付。很多进口药基本没报销多少。住院医疗属于报销型,原位癌在重疾里一般是提前给付的多。无需凭发票凭确诊给付的,这也是优势。相对一般重疾费率没贵多少,对于年轻人更划算,但赔的及时,何乐而不为呢?当然能住院医疗与重疾,社保结合是最好。原位癌是恶性肿瘤的最早期,此时治愈的机会接近百分之百。但若原位癌不及时加以治疗,发展成浸润性癌,将会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从治疗花费上看 原位癌也比浸润性癌要低得多,如早期宫颈癌治疗费用仅需5000—50000元,而若发展至浸润性癌的治疗花费则高达6-25万元。甚至更高。目前为了市场需求,加上原位癌概率多了,有些保险公司把原位癌在重疾里面提前给付,比如信诚及时于长期疾病,还有国泰人寿与中宏人寿其中重疾也是可以保原位癌。很多公司的重疾没原位癌,这是每个公司希望承担的风险与产品策略不同决定的,原位癌严格意义上不算是严重大病,治疗费用不算很高,也容易治愈。能得到理赔也可减轻大多数普通家庭经济压力,是大多数人想法,谁都希望买了大病一定是全方面保障,也是人性化一面。很多人都说买大病要等严重时刻才能得到赔付,都不敢买了,这也是保险公司考虑增加轻型重疾的原因,其实不止原位癌很多轻型比如心肌梗塞,脑瘤等11种都有轻型大病,就看你选择哪类大病了,能及时援助人性化关怀是每个人期待。这也是最新“轻症赔付”人性化设计大病,如果想详细了解轻型重疾话可以查看点击以下我的博客与案例连接了解。参考:信诚人寿新推重疾可早赔20%的及 浅析“轻症赔付”对重大疾病保险的 【原创】信诚定期险与及时予长期疾...
简单形象的说:原位癌就好比苹果表皮的一个黑点,挖掉后,整个苹果依然不受影响,依然可以吃。一般 的保险公司列为免责条款. 不过中宏保险的产品 长保无忧 针对原位癌都是不免除的.需要详细了解,可以联系我。
您好:原位癌,顾名思义,就是在原来的位置,固定不动。医学上的定义: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能早期发现,就能早期治疗,既不会要命,也不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的。美国友邦全佑一生“六合一”重大疾病保险,将重大疾病分为两大类,其中一类重疾8种,包括轻微脑中风、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冠脉介入治疗等,可以赔付20%的保额,替客户着想,非常人性。
以下是摘自一个人在论坛上面的留言,:因为身边的朋友被确诊了癌症,才开始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因朋友确诊时善属极早期,治愈基本没什么问题,但因属于0期癌,也就是保险合同写的原位癌--癌症病变的早期阶段,因此无法获得赔付,再加上只需门诊检查和放疗,住院医疗保险也无法发挥作用,整个疗程6W多的医疗费全部自费,之前买的所有保险在这个时候都无法发挥保障作用.....: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只有事实才是有利的,一边不保原位癌,真正需要治疗保险却起不到作用,一边保原位癌,能在早期就能给到帮助和体现保险的价值,您选择哪一边?
我发现很多代理人对癌症相关知识都很了解,我很想知道,有多少人能彻底解释国家有统一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呢?我说实话,我一种都解释不清楚,甚至连原位癌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从来不跟我客户解释什么重大疾病的定义,当然,对着合同念,还是有的。只是有一点,你解释的再好,保险合同真按你解释的赔吗?客户真能理解你的解释吗?估计难。放下这些所谓专业的争论吧,多见客户,让客户拥有保障才好。保险公司赔不赔,那不是你和我说了能算的事啊 。
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 上皮组织是覆盖身体表面及体内脏器的内、外表面的一层组织,包括若干层上皮细胞和基底膜。其下是间质和真皮组织。原位癌就是指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所以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 原位癌可进一步发展为早期浸润癌,偶尔原位癌可消退。原位癌的病变范围虽为局限性,但也可程多灶性或在不穿透基底膜的情况下累及较大的区域。 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 正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所谓癌症的早期发现,最理想的也就是发现原位癌,这时治疗效果极佳。例如,最早期的子宫颈癌是原位癌,病人没有自觉症状,肉眼也看不出癌变,通过子宫颈癌普查,采用宫颈细胞涂片的方法可以发现它,如果及时予以治疗.治愈率可达100%。
原位癌只是良性和恶性之间发展的一个很短的阶段,一般可治愈,治疗费用也不高,一般保险公司重疾险不保
我发现很多代理人对癌症相关知识都很了解,我很想知道,有多少人能彻底解释国家有统一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呢?我说实话,我一种都解释不清楚,甚至连原位癌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从来不跟我客户解释什么重大疾病的定义,当然,对着合同念,还是有的。只是有一点,你解释的再好,保险合同真按你解释的赔吗?客户真能理解你的解释吗?估计难。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什么叫原位癌”我们找到答案:原发癌 原发癌是原来正常组织和器官的正常细胞,在各种内外致癌因素作用下而发生的癌变。通俗的讲,“原发”是指癌症的原发地,人体除指(趾)甲和毛发外,所有器官和组织都可以发生原发癌,如果癌细胞从原发部位通过血液、淋巴管等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则称转移癌。例如,肝癌发生肺部转移,医学上则诊断为:原发性肝癌、转移性肺癌。应该说,原发癌包含了癌症发展的各个阶段,即:原位癌→浸润癌→向全身扩散和转移。原发癌只有在原位癌阶段不符合赔付条件。 浸润癌 癌细胞突破基底膜后则发展成浸润癌,浸润癌无论是否发生癌细胞转移均符合重大疾病保险赔付条件。癌症的发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由于原位癌只有少量细胞局限性癌变,难以被常规检查手段所发现,因此,目前临床上发现的癌症绝大多数属于浸润癌,原位癌的病理报告罕见。 通俗点讲就是:在原来的部位得的癌症一般重疾险条款中原位癌都是除外责任,因为原位癌又称Bowen氏病,或上皮内上皮癌。多见于老年人,好发于角结膜交界处,肿瘤与邻近正常组织有明显界限。发展缓慢,可在若干年内局限在上皮内,病理检查显示为一种无规律的表皮增生,属于真正的上皮内上皮癌。切片中可见上皮细胞极性紊乱,正常上皮细胞被许多异形或多核奇异细胞所代替,常见角化和不全形化分裂相,上皮基底膜完整,一般预后良好。由上可知原位癌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癌症,原况且医疗费用相对的不算高,住院医疗就可以解决。
原位癌只是癌症的一个阶段,只局限于皮肤或者粘膜上皮的表层,未侵犯基底膜,单纯手术切除就能痊愈,不要进行淋巴清扫,术后也不需要进行化疗或者放疗,手术费用少,给患者造成的生理影响小。如果在原位癌阶段就能被确诊,对患者来说既是不幸,也是万幸,因此寿险重疾险对这种即使是癌症也不予以赔付是完全正常的,只是好多寿险从业人员本身也不懂什么是原位癌,和患者理解的原发癌及早期癌混淆。
你好! 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原位癌就是一个充满水的气球,没有破就没危险,如果它有沙眼,就会不停渗水,就有危险。 其实原位癌就是疾病的一种,还没有发展到重大疾病的严重程度,故不属重大疾病范畴。它只是不在重大疾病保险赔付范围内,但在住院医疗保险中赔付。原位癌的治疗费用3000~3万,即可治愈。